◇◇ 新沂市物价局主办

 

    关于公开征求我局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效果评估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我局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的公告

     为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严肃性,发挥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绩效的作用,根据新沂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拟对《关于印发<新沂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价字[2011]40号、《关于印发<新沂市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气源供应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新价字[2011]83号)进行实施后效果评估,现将两个规范性文件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专家学者、研究机构,为支持《办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建言献策。
??? 请于11月20日前通过电话(0516-88890120)、电子邮件(xywqm@21cn.com)、传真(0516-88922964)或书信(地址:新沂市市府路37号(市政府大院内新沂市物价局)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市物价局。
??? 感谢您对我局政府决策工作的支持!
?? 附件:1、《关于印发<新沂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新沂市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气源供应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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